2017年7月13日,黄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黄某自2017年8月入矫以来,曾因无故缺席集中教育学习被处以第一次书面警告,2018年10月3日至10月7日期间,黄某未经请假私自前往厦门,且为逃避司法所监管将其定位手机转交他人保管,并冒充其本人接听电话,被梅列区司法局给予第二次书面警告。
鉴于黄某多次无视并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四款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梅列区司法局列西司法所依法向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提请对黄某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建议,区公安分局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0月25日上午,列西司法所与列西派出所民警对黄某的行政拘留执法行为进行了“现场直播”。列西派出所民警直达梅列区社区矫正中心教育学习会场,对社区服刑人员黄某现场实施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决定。
《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第一百一十三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本次“直播”不仅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其他社区矫正人员也起到警示教育,警醒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服刑、自觉接受教育矫治。社区矫正虽然并非有形的“牢笼”,但服刑人员必须时刻谨记身肩无形的“枷锁”。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沙县小吃网 » 三明一男子去厦门回来后被拘留!w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