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首批4个综合治水试验县之一,在全省率先把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的主要力量,组建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实现从“九龙治水”到“一龙治水”的跨越式突破。
主要做法
集中授权:创设生态执法新模式
整合力量:搭建生态执法新平台
司法衔接:构建生态执法新机制
沙县设立生态法庭、检察院联络室、生态执法局,建立河长办与公检法等四个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抢建执法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逐步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公、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的流程跟踪和监控,从而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整体工作的合力,提升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秩序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效,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打通涉河涉水生态案件办理的快速通道。
主要成效
有效解决执法“力量弱”问题
有效解决执法“依据缺”问题
此前,如涉砂违法因界限模糊、权责交叉,单部门执法顾此失彼,部分违法行为“无法可依”,执法推诿甚至是执法空白现象时有存在。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后,由于集中行使生态环境治理行政处罚权,涉砂违法从原料来源、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等渠道的处罚均有法可依,无论发生在哪个环节,都有相对应的法制作为执法依据,有效震慑了河道乱挖、乱采违法行为。2018年3月,按照县流域河长要求,对一处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洗砂“历时6年拆不掉”的非法洗砂点进行集中查处,当场责令停止作业,随后要求业主自行组织拆除洗砂设备。
有效解决执法“效率低”问题
有效解决执法“无人管”问题
此前,群众发现问题但不知“向谁反映”,只能通过县长热线、信箱等方式来转办,延误最佳处置时机,甚至出现无人管的现象。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后,设立涉水生态环境举报电话5836110,打通群众反映问题、部门查处问题的快速通道。生态综合执法局会同县河长办通过分发宣传册、张贴公告、现场解答等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管河护河”,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目前共发放宣传册7000余份、张贴公告1300余份、发送宣传短信16万条、设立警示牌39面。2018年,共接到群众来电69件(含制止违法行为),反映非法采砂、非法电鱼、倾倒垃圾等问题,出警186人次,快速制止、查处一批破坏涉水生态类案件。运转几个月来,通过宣传的不断加强和生态执法的严厉打击,生态违法案件逐步减少,接警数呈逐月下降趋势,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沙县小吃网 » 实现综合治水跨越式突破!沙县创新生态综合执法机制做法与成效